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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标准发了 建厂前看看要注意哪些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15  来源:点绿网  浏览次数:837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近一年来一直是固废处置的热点,而随着环保部14日《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技术》)的出台,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有望迎来建设高峰。

根据《技术》的规定,水泥窑可处置固体废物的类型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

同时指出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应利用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并采用窑磨一体化运行方式。处置固体废物应采用单线设计熟料生产规模2000吨/日及以上的水泥窑。而于《技术》发布之后新建、改建或扩建处置危险废物的水泥企业,应选择单线设计熟料生产规模4000吨/日及以上水泥窑;新建、改建或扩建处置其他固体废物的水泥企业,应选择单线设计熟料生产规模3000吨/日及以上水泥窑。

其实,相较于垃圾焚烧的二恶英、粉尘、重金属污染等诟病,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优势很明显。

据业内专家介绍,水泥窑内温度高达1450℃以上,可以消纳各种废弃物,并将包括重金属在内的有害物质分解或固化于水泥晶体结构中,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实现城市垃圾的变废为宝。

而经过近些年发展,国内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以海螺、华新、中材、金隅以及华润为代表的五大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技术“流派”。各项技术由于具体实施方案不同,因此在投资、能耗以及处理效率等方面各有优势,总体呈现“百家争鸣”态势。国家对于水泥窑处置固体废弃物的扶持也是很明显,今年上半年还公示了拟入选2016年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相较于水泥窑的业内推崇呼声,其建设情况稍显冷清。资料显示,到2014年底,全国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投运的线仅有近20条,年消纳城市生活垃圾量约200万吨,加上目前在建项目,总消纳能力也仅仅400多万吨。事实上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就已经开始从事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的研究工作,上海万安、安徽海螺、北京金隅等不少水泥企业均在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并投入工业应用。

据了解,按目前的补贴政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每吨可累计获得200-250元的政策性补贴,远高于水泥窑协同处置获得的60-80元的补贴,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平均处理成本每吨约130元,造成补贴量远远不够。

因此,想要促成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补贴金额将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此外,生活垃圾前处理方式也有待探讨。

我国生活垃圾水分高、灰分高、热值低,采用机械生物处理不具优势。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途径之一是所谓替代燃料。垃圾制成燃料即垃圾衍生燃料(Refuse Derived Fuel,简称RDF),是将生活垃圾经过机械生物处理,通常经过分选、破碎、干燥、成型等工序,将其中可燃物加工成燃料。

近十多年来,我国建设了几十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这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就是采用机械生物处理工艺,由于运行处理成本高、环境污染大(主要是臭气)、处理产物(主要为堆肥)质量不稳定且缺少消纳这些产物的出路。这些厂大部分都已经倒闭,个别厂勉强维持不稳定运行,且存在很多环保问题,如果严格环境监管,最终也将关闭。

同时,虽然《技术》中对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末端废气物排放做了详细规定,窑尾烟气除尘应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控制应执行《水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相关要求;渗滤液、车辆清洗废水及协同处置废物过程产生的其他废水需达标排放等等。

但就目前的形势看,多数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理的垃圾分选处理厂都存在臭气排放、渗滤液没有达标处理、RDF含水率不达设计要求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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