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 » 地方新闻 » 正文

《邯郸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 在易涝点设置强排装备防内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7  来源:《河北日报》  浏览次数:4496

12月1日,邯郸市实施《邯郸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确保城市排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转,防治洪涝灾害。

该条例把防治城市内涝作为重中之重,规定政府要把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城市排水设施、防涝设施和维护资金投入,在易涝点设置强排装备,承担防涝排放通道的河流要制定日常、汛期、主汛期不同的水位高程方案,确保汛期排沥需要。城市排水坚持“雨污分流”原则,用水部位都要设置污水管道,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污水管与雨水管连接。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