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累计下降18%;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0%以上。12月5日,《“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中提出12项约束性指标。其中涉及环境质量的8项指标,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规划》中的12项约束性指标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等。
具体来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例要由2015年的76.7%提高到2020年的80%以上;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要由2015年的66%达到2020年的超过70%,劣Ⅴ类水体比例要由2015年的9.7%下降到2020年的低于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由2015年的70.6%提高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
“这里涉及的环境质量指标,也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在这些约束性指标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是“土十条”里的要求,其余10项是“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为何环境质量指标能被写入“十三五”规划?赵英民说,“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追求就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规划》中提出,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并制定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施工图。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全面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京津冀及山东、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以及空气质量排名较差的前10位城市中受燃煤影响较大的城市要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公布地下水污染地块清单,管控风险,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到2020年,全国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质量极差的地下水比例控制在15%左右。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加大渤海、东海等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力度。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建立健全技术体系。自2017年起,各地要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此外,《规划》中还明确,将对实施情况定期监测评估。2018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专家表示,长期以来,环境无价格、环境无成本等观念导致了我国生态环境的“公用地”悲剧。而市场化机制是破解我国环保投入不足、投资效益不高、环境污染加剧难题的有效途径。就此,《规划》中明确提出,研究设立绿色股票指数和发展相关投资产品。鼓励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对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加大风险补偿力度,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抵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支持设立市场化运作的各类绿色发展基金。
在这一大背景下,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赵笠钧指出,环保产业将迎来“聚变”,行业有很多新进入者,尤其是央企纷纷加入,同时行业内部也在不断整合,对外也在加快推进并购,包括资本、人才等资源正在向环保行业快速聚集。
类似的观点同样源自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吕文斌。吕文斌指出,到2015年,我国节能环保的产业产值达到4.5万亿元,增加值占GDP的2.1%,从业人数达到3000多万,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节能环保过去多而乱、小而散的状态正在快速改变,一批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先进,具有市场带动作用的企业和产业脱颖而出,涌现出71家典型的收入超10亿元的节能环保企业。”
仅以环境基础设施为例,“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的生活垃圾治理能力49万吨,2020年达到104万吨,接近翻一番;新增污水日处理5000万立方米,改造4000万立方米,共9000多万立方米。仅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将超过7000亿元。
另据有关方面预测,“十三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有望达到年增速20%以上,社会环保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