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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陕西省工作动员会在西安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8  来源:环境保护部  浏览次数:106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陕西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1月28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陕西省工作动员会在西安召开,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家祥、副组长赵英民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陕西省委书记娄勤俭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陕西省政府省长胡和平主持。

李家祥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针对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试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大气力,敢于动真格的,认认真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强化环境保护督察,做到奖惩分明,并要求认真总结河北省督察试点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促进各地环境保护工作有更高水平的提升。刘云山、张高丽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李家祥强调,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陕西省,重点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娄勤俭表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他要求,全省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落实好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各项部署。要全力配合,确保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用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这一难得机遇,深化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各级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陕西永续发展、追赶超越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会上,赵英民还就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提出了要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陕西省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陕西省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及省会所在地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列席会议,其他地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9-68899170,专门邮政信箱:西安市第800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陕西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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