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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治污不仅必要而且必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张楠  浏览次数:4487

近期有媒体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要求制药、水泥、铸造、钢铁等行业采取临时性停产、限产措施,同时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对此,有人支持,认为这是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举措;也有人质疑甚至反对,尤其是一些相关污染企业。

今年10月以来,石家庄成为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PM2.5浓度均值比区域内城市均值高出近60%。很显然,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已经大大超出了环境容量,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对这类城市来说,必须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既要着眼长远调整产业结构,也要立足当下污染形势采取一些临时性的应急措施。

从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的角度出发,对一些重污染行业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可以说是不二之选,不仅必要,而且必须。这势必触及相关行业企业利益,引发一些不同意见、不同声音。这也很正常,估计当地政府对此也有一定预判,不必有太多顾虑,更不能因此影响大气污染防控大局。

当然,对企业来说,停产、限产一定程度上会使其短期利益受损,刚开始实施时企业很可能会表现出不习惯、不理解。然而,减少污染物排放本就是企业的义务,有些污染企业所谓的经济利益本身就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类似的管控措施实际上早就应当实施。

停产、限产措施名单中的企业,往往都是对大气污染影响较大的重污染企业,采取一定的管控措施,能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削减重污染天气的污染峰值。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近些年各地采取错峰生产等措施并不鲜见,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惯例。秋冬季是大气污染多发时节,污染企业对于上述管控措施应早有心理准备,早做预案。

类似石家庄市这样的强硬措施,无异于给污染企业传递了明确的信号,企业必须在通过工艺革新减少自身污染物排放和停产甚至破产之间做出抉择。事实上,通过科技创新减少自身污染物排放,将减排压力转化为转型发展动力的成功案例并不鲜见。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牵涉的利益方众多,短期来看,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公众而言,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所难免。但从公众健康的大局、改善环境质量的大势出发,各方不妨对治理措施多一份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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