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5%、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30%。在“县县”建污水处理厂之后,“镇镇”建污水处理厂已经被提上日程,但这些小型污水处理厂能否稳定运行却被打上了大大的问号。
如今,随着生态县建设推进,很多乡镇纷纷新上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但也有一些地方出现了“厂子建好、污水照流”的怪现象。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地方政府眼中,污水处理项目投资仅是生态文明工程建设中的一张“标签”而已。
在一些人看来,建设污水处理“标签工程”不光在当年的经济指标中能有闪光的数字并平添一笔政绩,又可使当地拥有生态建设新亮点,换来上级的啧啧称道。所以,污水处理设施确实建了,也投入了不少资金,但也从此成了摆设。
平常偃旗息鼓,有上级领导现场检查参观便开机运行,清水哗哗地流淌;领导一走,机器即刻停止。有些投资成百上千万元的污水处理厂,一年实际运行30天不到,成了名副其实的“晒太阳”工程。
在这些现象背后,隐藏着多个深层次原因:一是资金问题,目前建设的镇级污水处理工程资金大半来源于省级、县级和本镇财政,而且前二者占了大头。但有的镇工程建好了,地方原规划承诺的配套资金迟迟不到位,引来债主上门,甚至成了被告,运行经费更无从谈起。
二是配套问题,项目资金大多投入在前期主体工程上,后期管网建设遭遇资金短缺问题,没有配套管网,岂能谈得上污水处理?
三是动机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从一开始投资建设污水处理项目就定位不正,将其异化为“套钱工程”、“生态标签”工程,甚至是“迎接验收”工程。在这种心态下,污水处理厂不“晒太阳”才怪。
要改变生态县建设进程中污水处理工程的“晒太阳”问题,首先要地方政府端正思想,将建设污水处理项目作为利国利民的实事、好事,办实办好。其次,建设初期的投资论证要科学实在,加强资金引进和筹措,努力实现投资多元化,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确保建起来能用起来,真正能够改善一方环境质量。
同时,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的项目可研报告评估和审批程序,加大项目宏观调控和督察考核力度,严格生态建设验收并实行问责,促使污水处理工程成为促进地方经济与环境科学和谐发展的标志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