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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政同责 放大督察实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黄婷婷  浏览次数:4189

从目前公布的督察结果来看,党政同责落实不到位是大多数接受督察的省份存在的共性问题。

有的地方表现得比较明显,如内蒙古自治区半数盟市党委常委会很少专题研究环境保护,有的甚至一年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问题;黑龙江省七台河、双鸭山等地市2013年至2015年市委常委会未专题研究过生态环保工作。有的地方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足、推进不够有力,如河南省不少干部仍然认为短期内牺牲环境换取增长不可避免。这实质上也是党政同责落实不到位、环保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有的地方党政同责考核偏软,如江苏省虽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责任红线,但在实际考核中对水质不升反降等问题没有明确处理措施。

各地是否坚持党政同责,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我们还记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试点督察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首个突出问题就是河北省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面重视不够。对比来看,此次督察在党政同责方面指出的问题更加具体、全面,既涉及思想认识,又涉及安排部署,还涉及考核追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制度安排,都在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党政同责落实得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就能处理得当,环境保护的方向和力度就能掌握得准确,对环境违法行为就能形成有力打击和震慑,影响群众的突出环境问题就能得到妥善解决。从某种程度上说,环境保护存在的诸多问题,背后都有党政同责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抓住党政同责这一问题,就相当于牵住了环境保护的牛鼻子。判断一个地方环保工作完成得怎么样,效果好不好,党政同责是重要标尺。各地能否对督察出的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推进环保工作,党政同责又是关键所在。

就在前几天,中央环保督察后河北问责名单公布,487人被问责,其中不乏对党政“一把手”的处分。这对于其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来说,应该是不小的警示。党政同责绝不是说说而已,最终要落实在追责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也绝不是走走过场,而是要力求实效,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真正履行环保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是放大督察实效的有力武器。与其被动等待被揪住问题,不如主动查摆问题。把党政同责真正重视起来,把环保压力层层传导出来,把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大格局建立起来,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就会尽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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