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大连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对未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单位的通报》,公布了121家环境违法单位名单,旨在督促各违法单位尽快改正违法行为并及时缴纳罚款,对逾期未履行政处罚决定的,市环保局将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要求,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以服务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宗旨,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新大气法和“大气十条”、“水十条”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抗霾攻坚百日会战”、“利剑斩污净水行动”、“利剑斩污卫蓝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执法工作,有力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极大震慑了违法排污企业,促进了企业自觉守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多数环境违法单位能够积极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履行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但仍有部分环境违法单位至今尚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名单予以公布,以督促这些未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违法单位,尽快改正违法行为并及时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