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主城区(不含两江新区,下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于2017年前达到100%,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根据《方案》,主城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采取以水泥窑协同焚烧和污泥制园林营养土资源化利用为基础,热干化、污泥混合烧制陶泥和餐厨垃圾协同处置为补充的多元化处理处置方式。2016年常规处理处置能力达到1210吨/日,预计2020年常规处理处置能力达到1720吨/日。
截至2015年,主城区共有南岸鸡冠石污水处理厂等18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其实际污水处理量为6.19万立方米/年,年产泥总量达36万余吨。在此基础上,主城区通过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预计到2020年将新增污水处理量3.96万立方米/年,新增年产泥总量27万余吨。
重庆还将开展主城区污泥应急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当常规处理处置能力不能满足主城区污泥处理处置需求时,由市政委会同市财政局从污泥应急处理处置点中选择1家~2家企业作为常规处理处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