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3日进行了分组审议。
在分组会上,《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到的“环境保护法主要制度逐步落实,强化落实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已成为代表委员们的共识。
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确保环境执法的独立性、权威性、高效性。对于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加快完善环境执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委员们给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