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需要、政策鼓励、企业积极,污水污泥当下可谓炙手可热,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火热的表象下,污水污泥招投标却频频遭遇尴尬境地。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污水污泥招投标遭遇的尴尬事儿。
流标——火热表象下为何爆冷
所谓流标,是指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污泥处理处置中出现的流标事件,无形中增加了政府的采购成本,也造成了周期的延长。先看几个案例:
资料1:2016年9月9日,濮阳市自来水公司发布《濮阳市第二水厂地表水及污泥处理工程第四标段流标处理公告》,称濮阳市第二水厂地表水及污泥处理工程已于2016年7月25日召开开、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第四标段三名中标候选人,但“第一中标候选人濮阳市环宇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八条中规定,招标人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间另定。”
资料2:2016年8月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转发《德州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运营托管采购项目流标公示》,8月17日开标的德州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运营托管采购项目,因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
资料3:2015年11月2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崇左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YLCZG20154014-S流标公告》,公告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于2015年11月25日下午15时整就崇左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
2014年,福建省厦门、福州等地区污泥处置项目的招标就屡次流拍,最终改为竞争性谈判。如此情况还有很多,此处不一一列举,那么,如此火热的市场为何爆冷?以下是E20研究院《中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分析报告(2016版)》中列出的几个因素:
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政府采购法》第24条、《招标投标法》第31条均规定,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但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都应具备法定的条件。据E20统计数据显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约占80%。
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拒绝。通过招投标公告分析发现,部分文件会对污泥项目投资金额有所要求。例如广州市南沙区的2个污泥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分别为200万和320万,凡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实际上由于执行的滞后效应,从预算到执行,难免会出现调整的情况例如物价上涨等方面的因素。因此,规定污泥项目投资金额,且后期不可修改的条款对于投标者而言,风险较大。
对投标人注册资金的要求。在对流标的污泥项目招标文件研究发现,有些文件会对供应商的注册资金有严格要求,若再加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则对中小型污泥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而言无疑是一个较高的门槛。
PPP项目也是这两年的热点,对于上述领域的流标现象,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PPP咨询总监李炜认为,现阶段PPP热度很高,行业处于变革的时代,政策规范文件频繁颁发,行业游戏规则也在不停发生变化,一方面,当业主、咨询机构设定的项目边界条件不适应新的市场形势时,就容易导致流标;另一方面,也有些项目故意设置较高门槛,投标家数不足流标后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其他方式,这样可以降低项目竞争性。
如何避免流标风险,李炜也给出了一条路径——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他认为,优秀的专业机构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并制定适宜的规则,同时有经验的专业机构会在项目的各个阶段进行市场(压力)测试的工作,了解市场需求,从而给出更有针对性的方案,避免流标导致的成本增加和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低价中标——一次次刷新的行业底线
低价中标的消息近期层出不穷,一次次刷破记录的报价正在冲击着污水污泥行业。
资料1:亚洲最大地埋式污水处理厂项目——浙江温州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招标以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的中标落下帷幕,而污水处理基本单价0.727元/立方米的报价被指“击穿底线”。
资料2:去年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安徽省安庆市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北排的0.39元/吨污水处理投标价因明显低于其他投标者的报价,也在当时引起热议。
资料3:中国水网记者曾统计近两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出的污泥项目中标价格,最低价达109元/吨,与最高价400元/吨相差甚远。
上海环境院总工程师杨新海曾对E20研究院研究人员表示:“按照我个人的经验,如果是包括了折旧以及最终处置的成本,全成本一般超过500元/吨,折合成水费为0.35元/吨。就目前的水平来看,300元/吨以下在发达地区基本是无法完成全过程商业运行的。”既然如此,为何企业还是豁出去给出“超低报价”的现象?
政府的支付意愿。以污泥处理处置为例,E20研究院在进行污泥市场调查时了解到,从政府在污泥处理处置问题上的态度及支付意愿来看,希望能在100-150元/吨把污泥问题解决掉。这也是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低价中标的一个重要原因,企业或许不得不投其所好。
企业圈地的需求。特别是对于后来进军环保的企业,拿项目是首要需求,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在评价上述杭钢低价中标事件时曾表示,“参与此次竞标,是因为温州项目规模大、示范性强,作为本省企业,杭钢考虑更多的可能不是财务是否可行,而是如果竞标失败会给企业转型带来影响。”
供给同质化。而究其根本,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董事长傅涛认为:“低价竞争的本质是不同企业的产品满足了相同客户的相同需求,即供给的同质化。”
对于低价竞标和低价中标,众说纷纭,一篇署名“秦元公子”的文章认为:低价中标应该被唾弃。该文作者表示:承认低价中标“存在即合理”,低价中标有其现实土壤,但这种“合理”的“存在”并不能洗白其扰乱市场、应被唾弃的本质,“合理论者”的多数论点也牵强附会,站不住脚。(点击链接可查看原文《低价中标洗不白四点告诉你为什么“低价中标应该被唾弃”》)
“萝卜招标”——众多企业有苦难言
招标也可以量身定制?熟悉了招投标的人应该已经不觉稀奇了。说到被质疑“量身定制”,不得不提当时闹的沸沸扬扬的、有中国最大污泥处理项目之称的广州污泥项目。2015年5月19日,广州市水务局公布污水厂污泥处理项目《招标公告》,其招标规则因被质疑“萝卜招标”而引发争议。
案例简述:广州市水务局公布污水厂污泥处理项《招标公告》要求“在广州市没有业绩或者没有通过9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和工作日)监测的其他中标人,需要建设具有10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处理60吨含水率80%的污泥干化建设试验并经确认合格和验证可行后,方可开展全面建设和调试。”(此段转自《财经》杂志《广州9亿环保大单招标分歧:被疑“量身定做”》)而已经在广州有项目的企业不用受此限制。如果投标人提前做90天中试,预计需要数百万元的投入,如果未中标,其损失过大,很多企业自然不敢尝试,因此,很多人质疑该项目实际已经将很多在广州没有项目的的企业拒之门外。除此之外,技术路线选取、准入门槛等也存在颇多争议。
“量身定制的招标模式,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李炜表明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打破量身定制的局面,需要从三个方面努力:1、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建立完善的采购体系,招投标的规则究竟是为了项目更好推进,还是存在利益关系,这需要完善的监管体系来评判;2、项目不能缺少专业的法律人员。无论是项目采购方还是咨询机构,都应该配备相应的有经验的法律从业人员,抵制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3、通过程序消化,引进熟悉实务的人来操作,避免出现“萝卜招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