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山东省14家被环境保护部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通报的违法排污企业中,7家土小企业已依法取缔,7家企业正在整改。
此前,环境保护部通报了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结果,检查发现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山东有14家。
违法排污企业停产治理
5月12日,记者赶到14家违法排污企业中的德州市齐河承泽照明金属涂装有限公司,只见酸洗池、水洗池、镀锌池等池内已清空,生产废液回流沟渠做了玻璃钢防渗处理。
公司总经理黄昌春告诉记者:“我们从3月初停产后,积极筹措并投入资金300多万元,按照环保部门和环评单位要求,全面完成了各项整改措施和设施改造,现积极准备下一步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各项环境指标的监测和验收工作。”
齐河县环保局于3月2日下发了《关于责令齐河承泽照明金属涂装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决定》,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对造成的地下水污染,承担法律责任和治理义务;对企业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停产之后,立即妥善清空各酸洗池、水洗池、镀锌池,为查找根源、修复设施、治理污染和环境影响后评价做好准备。
黄昌春告诉记者:“公司停产后,我们就采取不断抽取超标井水并通过水处理设备进行集中处理的措施,经过连续抽取处理,5月6日、8日水井水样检测结果显示,井水指标已恢复到国家地下水标准。”
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2013年第一季度重点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中,记者看到2月受到社会各界和舆论广泛关注的“山东潍坊部分化工厂和造纸厂利用高压水井向地下排污”事件,经山东省环保厅和潍坊市政府排查,未发现确切高压井地下排污证据。
检查废水排放企业4732家
5月10日,山东省环保厅公布了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环境违法企业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了14家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其中淄博市3家,潍坊市3家,临沂市两家,德州市两家,聊城市1家,滨州市3家。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山东省环保厅于2~3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共检查废水排放企业4732家,其中有14家存在利用无防渗漏措施或防渗漏措施不完善的沟渠、坑塘贮存、排放废水等环境违法问题。相关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
依法取缔7家,整改7家
据记者了解,在14家违法排污企业中,7家土小企业均已被依法取缔。
其余7家企业和处理结果为:淄博市高青县山东鼎鼎化工有限公司,责令停产治理;潍坊市高密市金祥针织厂和华盛针织厂,责令停产并处罚款;临沂市沂水县源源矿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整改;德州市德城区诚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责令停产治理;德州市齐河县承泽照明金属涂装有限公司,责令停产治理并处罚款;聊城市茌平县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