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劣势及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国有企业退出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将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管资本为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低效无效资产、过剩产能企业和一批“僵尸”企业的退出。
根据意见,六类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企业被纳入退出名录。包括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企业;钢铁、煤炭、水泥、建材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及产业链低端企业;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等。
“十二五”期间,北京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属企业资产总额突破了3.4万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突破7100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分别较2010年增长56.2%和100.4%。
在此前出台的《北京市国资委国有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底,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