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季度环境执法检查中,省环保厅发现10家企业存在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严肃处理。7月27日,该厅公布这10家企业名单。
这10家企业涉及到宿州、淮南、滁州、芜湖、铜陵五个市,分别为安徽安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鑫光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八公山豆制品厂、定远县洁净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门山污水处理厂)、芜湖雅丽丝染整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北控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铜陵城北污水处理厂)、铜陵瑞莱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江威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省环保厅在执法检查中发现,10家企业均超标排放废水。其中,淮南市八公山豆制品厂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现场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超标583倍,悬浮物超标48.9倍。省环保厅已向相关市环保部门下发通知,责令违法企业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