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推广PPP对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稳增长等具有重要意义。会议上厘清了有关部门职能,定调PPP领域两法合一,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等,旨在解决项目落地“痛点”,进一步推动PPP项目加速落地。保监会近期发布新版《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投资范围增加PPP模式,险资PPP投资通道打开。
受超强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今年我国南方再次爆发特大水患。受灾较为严重的省份主要为江苏、湖南、湖北、江西、安徽五省,湖北武汉首当其冲。武汉作为第一批海绵城市试点,将“海绵城市”这一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近两年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的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密集出台,政策明确对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我们预期在政府政策和防涝需求的双重推动下,预期2016年将成为海绵城市加速推进的一年。
随着第二批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试点出炉,海绵城市已经达到30个城市,综合管廊城市达到25个,根据规划,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建设海绵城市,按照1.5亿元/平方公里计算,未来每年将拉动投资额4000亿元,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等千亿级投资需求将进一步加速PPP项目释放与落地。建议积极关注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等领域PPP项目的推进。
国务院聚焦PPP模式,水患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国务院国务院聚焦PPP模式,PPP纳入险资投范围纳入险资投范围纳入险资投范围纳入险资投范围
上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再次聚焦PPP模式。会议明确表示,推广PPP模式对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稳增长、补短板、扩就业等具有重要意义。会议上厘清了有关部门职能,定调PPP领域两法合一,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要求对各类社会资本一视同仁,推动供水、供气、供热等价格改革,要求完善财税优惠、用地招拍挂、融资支持、资本退出等配套政策,规范合作双方履约行为等,旨在解决项目落地“痛点”,进一步推动PPP项目加速落地。
定调PPP领域两法合一。2015年发改委和财政部两个部门分别提请了“特许经营立法”和“PPP立法”,此次会议法制办表示将统筹协调两部门意见,推进单一法案的立法工作,为推广PPP模式提供根本的法律保障,至此两部并行推进的法律合二为一,有助于避免多头监管,也让PPP项目更好地落地。
表1:由财政部和发改委分别牵头的政策
险资PPP投资通道打开。近日中国保监会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1号)进行了修订,投资范围增加PPP模式,强调采取股权、PPP模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应当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具有预期稳定现金流或者具有明确退出安排的项目。《办法》将于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表2:保监会放宽险资投资范围,新增PPP投资模式
PPP项目投资总额已达10万亿,生态环保领域占比超过生态环保领域占比超过5%。截至2016年5月31日,财政部PPP项目信息平台收录的PPP项目总计8644个,总投资达10.4万亿元,比3月末增加923个项目,投资额增加19%,但总体项目进入执行阶段的比例仍不高。国企正成为PPP项目的主要推动者,国企在订单获取、项目融资、项目落地等多角度竞争优势显著,尤其是大型项目上。
图1: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项目总数
图2: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项目总金额
截止2016年05月31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数达到453个,占总项目数比例超5%。
图3:PPP项目数行业分布情况(2016年5月31日)
图注:自2016年3月起,将“污水处理”二级行业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一级行业划分至“市政工程”一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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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超强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今年我国南方再次爆发特大水患。截至到7月3日,全国已有26省(区、市)1192县遭受洪涝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2942千公顷,受灾人口3282万人,倒塌房屋5.6万间,直接经济损失约506亿元。本次暴雨受灾较为严重的省份主要为江苏、湖南、湖北、江西、安徽五省,作为湖北省会的武汉在过去一周更是屡遭强降雨袭击,陷入全城百余处被淹、交通瘫痪、部分地区电力中断、通讯中断、启动排渍红色预警的局面。
图4:湖北武汉受灾严重
海绵城市及综合管廊预期进入建设加速期。湖北武汉是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此次多地发生水灾,将“海绵城市”这一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饱受热议的“武汉2013年提出130亿的排水攻坚投资计划”得到武汉市水务局的澄清,到目前为止,130亿元的投资计划,只完成了40余亿元,由于征地、建设等原因导致部分重要排水项目建设滞后。我们预期在政府政策和防涝需求的双重推动下,预期2016年将成为海绵城市加速推进的一年。
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等城市建设加速PPP需求释放。近两年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的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密集出台,政策明确对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今年4月出台的《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更是进一步细化了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将是否采用PPP模式作为绩效考核标准之一。
表3:海绵城市及综合管廊综合管廊相关政策梳理(2014.11-2016.04)
随着第二批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试点出炉,海绵城市已经达到30个城市,综合管廊城市达到25个,根据规划,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建设海绵城市,按照1.5亿元/平方公里计算,未来每年将拉动投资额4000亿元,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等千亿级投资需求将进一步加速PPP项目释放与落地。建议积极关注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等领域PPP项目的推进。
《大气十条》中期评估报告发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现,但仍需努力
2016年7月5日,由中国工程院会同国家环保部在京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结果,并进行了深度解读。此次评估结果主要观点如下:
(1)从实施的整体效果来看: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已经显现。全国城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呈下降趋势,总体预期能够实现规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从面临的问题来看:环境空气质量面临形势依然严峻,冬季重污染问题突出,个别省份的PM10年均浓度有所上升,北京市完成2017年终期目标需要付出更大努力。
(3)从后期的规划来看:今后两年和更长的时期内,需要加大力度释放能源结构调整的污染削减潜力,并构建精准化治霾体系,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保障空气质量长效改善。
《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各污染物年均浓度和超标率均逐年下降。74个重点城市共发生846天次重度污染和238天次严重污染,较2014和2013年降幅分别为28.1%、24.9%以及49.9%、63.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NO2和SO2浓度较2013年取得不同程度下降。
图5:相较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NO2和SO2浓度下降比例
多数省份PM2.5或PM10年均浓度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大气十条》规定的中期目标要求,可望实现2017年的考核目标。个别省份的污染物浓度有所抬头,辽宁、吉林、河南、湖北、陕西、甘肃和宁夏7个省(区)PM10年均浓度有所上升,北京市空气质量改善较为明显,但实现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标,需要付出努力。
图6:PM2.5和PM10的污染物平均浓度逐年下降(单位:微克/立方米)
注:考察样本为74个重点城市
图7:PM2.5和PM10日均值超标天数的比例
注:考察样本为338个城市
重点行业提标改造、产业结构调整和燃煤锅炉整治对减排量整体贡献显著。在下述列举的5大减排措施中,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对SO2、NOX和PM2.5的减排均具有显著效果,合计贡献率分别为:61%、83%和52%。
表4:各类污染物减排措施贡献比例
冬季重污染问题突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全国重污染天气高发地区。以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为样本,监测结果表示其中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仅占21.6%;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3.3%,重度及以上污染占3.2%,其中67.4%发生在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全国重污染天气高发地区,占全国总天次的44.1%。冬季重污染对全年PM2.5平均浓度有明显的拉升作用,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和东北三省还需管理好秋季秸秆焚烧。
报告提出九条主要政策建议,其中提出“六尽快”:1)针对北京地区,尽快完成南四区污染小企业退出;2)尽快启动《京津冀环境综合整治重大工程》大气部分助推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3)尽快形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对策;4)尽快部署非电行业的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升级,针对非点行业开展主要污染物达标和超低排放新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5)尽快启动国家“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提升对柴油机、非道路、船舶的大气污染排放控制;6)尽快核定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VOCs排放总量和源成分谱,确定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高于NOx减排要求的VOCs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