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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污水处理不达标被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15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谢庆裕  浏览次数:716

环保部昨日公布了2012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的处罚情况,揭阳等全国6个城市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达标被通报,并被暂停审批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

据悉,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国家污染减排四项指标中与水环境相关的两项指标,大部分涉水排放项目几乎都涉及这两项指标。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揭阳此次不幸‘上榜’主要是由于该市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未能完成去年目标。”

据环保部通报,近日环保部组织完成了201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家央企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并对《“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年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核实,有少数地方和企业在污染减排中依然存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

对揭阳此次成为我省唯一被环保部点名的城市,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全省去年的总量减排任务,揭阳普宁市去年底前应完成新建一座中等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但该市未能完成。随着经济不断增长,工业企业的排污量在增加,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会导致水环境恶化。

环保部强调,下一阶段还将跟踪上述地区和企业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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