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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将启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4  来源:梅州日报   作者:练海林  浏览次数:597

按照广东省相关要求,梅州市将全面启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至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将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经排查公示,梅州市除了周溪河外,还有黄塘河、兴宁市宁江东岸排水总沟(简称东排沟)、五华县上坝老河床排水渠及蕉岭县蕉城镇环东河属城市黑臭水体。

记者获悉,广东省住建厅、环保厅、水利厅、农业厅已于日前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至2016年底前,地级以上市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17年底前,广州、深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地级以上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总体得到消除。

根据通知,梅州市要在2016年底前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体系,制定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方案。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目前,梅州市各责任单位已针对不同水体污染情况,按照“一水一策”研究制订出具体的整治计划和方案,将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生态修复”等多种工程组合措施,实现水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

广东省住建厅将会同省环保厅、水利厅、农业厅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动机制,不定期组织对各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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