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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众“大咖”如何解析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筛选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4  来源:财经网  浏览次数:654

2016年6月1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6]47号),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等业内人士和专家表达了看法。

曹富国:“举国搜寻中国PPP改革最佳实践的高潮”到来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公共采购与PPP法研究所所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PPP立法研究项目”主持人和首席专家曹富国表示,从2014年示范项目的小范围试水,到2015年第二批示范项目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全面铺开,再到本次评审工作目的和重点的设计,财政部的PPP示范工作实现完美的“三级跳”,实现从财政部示范到全国示范的升级。

曹富国对第三次PPP项目筛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财政部去年就示范项目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入选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会为项目实施带来增信效应,预计第三次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将会受到市场的热捧,掀起一场举国搜寻中国PPP改革最佳实践的高潮。

王卫东:八条具体实施意见令业界振奋

国浩律师集团执行合伙人王卫东表示,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虽然全文只有八条具体实施意见,但所透露出的消息令业界振奋。相对于之前两批示范项目,王卫东总结出本次示范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有六大亮点。

首先,是联合多部委筛选示范项目,加强PPP示范项目的广泛适用性及强调多部门联动与协调配合;其次是科学确定示范项目申报条件,明确排除规定;三是示范项目线上申报和集中封闭评审;四是多方参与示范项目评审专家组;五是评审示范项目时的行业分组更加细化;六是公示评审标准,做到过程公开化与透明化。

张燎:业内静候“47号文”这只靴子落地久矣

在上海济邦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张燎看来,本次示范项目筛选工作中突出财政部与横向行业部委之间的紧密合作意味着将财政部独挑大梁的方式,改为分工协作,减少阻力,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是顺应形势的明智之举。而突出示范项目的行业、类型及模式创新则与近期中央深改组会议、全国科技大会鼓励创新的精神相呼应。

此外,张燎表示,首次提出“公开评审标准”,能够倒逼项目申报单位、评审专家和管理部门工作质量提升。同时,每个省份不超过50个项目的申报量规定,无疑加大了地方政府初步审查的管理责任。

金永祥: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将实现多项体制机制创新

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参与了财政部第一批和第二批PPP示范项目的评审工作,对示范项目推进PPP项目的重要作用有切身感受。

金永祥表示,与前两批示范项目相比,本次PPP示范项目有很多机制体制方面的创新。第一,确定第三批示范项目数量结合了我国实际需要;第二,财政部联合多部委共同推动第三批示范项目可以把PPP做得更好;第三,对评审专家的选取进行改革适应了形势的发展。第四,不仅选择示范项目的体制机制需要创新,下一步实施第三批示范项目的体制机制也需要创新。

谭志国:“第三批示范项目的申报评审将掀起PPP革命新高潮”

作为PPP研究领域的资深人士,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谭志国回顾了前两次财政部开展PPP示范项目筛选工作的过程。从第一批项目推进中的“不知道”,“不了解”,“不关注”,到第二批项目推进中各地财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对PPP示范项目工作有了逐渐全面的“认识”,“重视”和“关注”,基本实现“规范运作” ,再到今天,财政部发布第三批示范项目申报通知引发的全民热议。“第三批示范项目的申报评审将掀起PPP革命新高潮”。

侯峰:中国PPP事业拥有更加广阔的舞台

中国水环境集团董事长侯峰认为,本次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财政部联合20个部委共同推动,项目的广度与深度进一步与提升。其中五类项目中有四类都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一是说明环境保护行业正成为“五大发展”的核心内容,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二是说明环境保护事业作为造福于老百姓的公益行业,与PPP模式有着天然的契合,“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相继发布,也会为中国PPP事业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

薛涛:第三次PPP示范项目“声势之大,让人震动”

对于本次示范项目申报、评审工作,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最关注则是,本次PPP项目筛选工作的采购程序是否符合三公原则。他希望在这次评选和未来的公示中能够予以更多的关注。

薛涛非常看好由财政部自主搭建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他表示,对于覆盖面越来越完善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的使用,眼看着渐渐成为一个神器,大数据、公开性,甚至还有评审也挪到了线上,以后如何发掘它的威力,留下了很多想象。

在肯定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作用的同时,薛涛也提出了一些优化建议。比如增加曝光一些非正当操作的反面案例;实行宁缺毋滥,优中选优;同时对于已入选示范的项目,后期实施动态的定期曝光甚至评估;具体项目既可以列入示范,也可以被摘牌。

周兰萍:第三次申报筛选工作体现“高标准、严要求、广深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周兰萍以“高标准、严要求、广深度”来评价第三次PPP示范项目筛选工作。

高标准:相较第二批备选示范项目,第三批通过项目申报筛选实现从财政部示范到全国示范的升级,评审规格突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合力,同时评审标准更加透明、可预期。

严要求: 建立了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的负面清单制度。

广深度:评审专家范围广,项目实施进度深,申报项目数量限定。

徐向东:只有“大气魄、大境界、大格局”的思维和操作模式,方能在中国形成“大PPP”的局面

在北京财指南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向东眼中,中国的PPP要想获得持续稳定发展,必须要有“大气魄、大境界、大格局”的思维和操作模式。

所谓“大气魄”,就是多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共同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合力,方能推动中国PPP的持续发展。

所谓“大境界”,就是示范项目申报条件、具体申报筛选标准、示范项目申报程序、评审标准办法、申报和评审时间,最后的示范项目名单以及示范项目的申报材料等全部实现公开透明。“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公开、公平、公正,体现的是“大境界”。

所谓“大格局”,即从一个部门的示范项目逐步上升到国家示范项目,并形成国家可复制、可放大、可推广的PPP改革之路。

徐向东指出,中国的PPP不能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而是一场持续发展的变革;中国的PPP不是部门利益之争,而是推动国家进一步简政放权、行政体制、财政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利器……。是谓“中国大PPP”。

刘飞:从财政部PPP选美赛事升级为全国PPP选美赛事

锦天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飞用“选美赛事”形容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筛选工作过程。在他看来,本次PPP“选美赛事”有几大看点:在规格上,实现了从财政部示范到全国示范的升级;在目标上,上升到新高度,与我国“十三五”期间重大问题、重点项目有机衔接,实现行业引领、区域带动、创新示范。

此外,刘飞认为,本次筛选工作是财政部与十九个行业部委全过程联合,过程更公开、更透明,机制更科学、更公正,因此,第三批PPP项目“选美赛事”,过程可期,结果可待。

肖光睿:龙舟竞渡千帆过,平地惊雷万木春

亚洲开发银行高级PPP官员肖光睿将本次PPP项目申报筛选工作通知的出台形容为“龙舟竞渡千帆过,平地惊雷万木春”。他表示,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正式拉开序幕在意料之中,但横向20个部委协同组织的广度,纵向对申报评审要求的深度,以及全过程要求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前所未有,却在意料之外。协作、公开、透明,是PPP在各国得以有效推进必不可少的要素。“47号文”宛如一声惊雷,为示范项目的评选做了一个很好的“示范”,有理由对第三批PPP示范项目有更多的期待。

郑大卫:融资问题影响到本轮PPP大局成败

作为曾经参与过示范项目工作的亲历者,浦发银行投行部郑大卫表示,近一年来,全国PPP热情不断高涨,项目储备和落地数量快速增加,项目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参与方的专业能力也逐步提升。

与此同时,在看好我国PPP未来发展的同时,郑大卫也对目前PPP发展也提出了几点不足之处:第一,落地项目行业覆盖面不足;第二,项目区域分布不均;第三,项目融资落地性差异较大。他表示,PPP融资问题可能最终影响到本轮PPP大局的成败。要切实解决PPP融资难,一方面,金融机构应针对PPP项目特点,设计和完善融资产品、内部流程、风险管控方式。另一方面,政府方和社会资本应诚信守约,提升项目规范性和公开透明度。

经记者梳理后发现,一众“大咖”均对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规定给予了充分认可。值得的一提的是,几乎所有“大咖”均将“部门协作”、“公开透明”和“严谨规范”视作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筛选工作的最大亮点,也是最值得肯定与期待之处。应当看到的是,经过前两批示范项目的探索实践,全国已经涌现出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PPP典型项目,示范项目的增信效果和引领作用已经开始显现,但同时假PPP、真BT和变相融资的项目仍然存在,示范项目建设还任重而道远。但我们有理由期待,随着更多批示范项目的推出,以及未来越来越多PPP项目的规范实施和落地,PPP改革将会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关键词: 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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