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环保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各地要将污泥妥善处理处置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减排统一监管”。政策正在走向不断完善的路上,相信污泥政策的步伐会不断加快。
因为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污泥19000余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被告人宇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事实上,污泥的处置问题普遍存在。2015年7月11日,2015污泥高峰论坛上,住建部城建司水务处处长曹燕进曾表示,截至2014年底,中国近50%的城市污泥未做到无害化处理。
2015年4月,“水十条”发布,其中明确规定了污泥处理处置的目标。E20研究院院长助理肖琼表示,政策正在走向不断完善的路上,相信污泥政策的步伐会不断加快。
污泥官司
4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判处环宇飞扬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飞扬”)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宇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聂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宇某在担任环宇飞扬经理期间,以环宇飞扬名义于2014年5月20日与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排”)污泥处置分公司就污泥处理处置达成协议,约定自2014年5月25日至2014年12月31日,环宇飞扬负责将污泥清运出再生水厂并处置污泥,因处置方式不当出现的环境污染等后果由环宇飞扬承担,运输及处置费用为119.50元/吨。随后,宇某通过中间人认识了被告人聂某,聂某擅自决定将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张家庄村背子沟提供给环宇飞扬作为污泥处置点。
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13日间,环宇飞扬及宇某、聂某违反国家规定在该地处置污泥19000余吨,并租用铲车、挖掘机将污泥与当地山体土进行混拌,造成背子沟地区林地严重污染。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涉案44.29亩林地已成为污泥倾倒场,林业种植条件严重破坏,林地严重污染,原有植被已遭到严重毁坏,堆放的污泥臭气难闻。
2014年6月13日,杜家庄检查站接到举报,将拉有污泥的三辆大货车截住,随后发现张家庄村背子沟有大量污泥,这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才浮出水面。
案发后,门头沟区人民政府为消除污染、防止污染扩大采取修筑挡土墙、拦泥坝等应急工程,造价为人民币509万余元。经价格评估,该应急工程价值人民币448万元。
近半数未无害化处理
本案中,污泥的来源是北排。其实,早在2015年8月17日,北排就曾因为“污泥处置存在环境隐患”被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和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约谈过。
据了解,污泥是在污水处理的过程中,有机物和不能被降解的物质沉淀下来形成的。一般来讲,1000吨污水大约会产生1吨左右的污泥。由于污水中的污染物一半以上都会被浓缩到污泥中,所以污泥中含有大量有机物,以及恶臭物质、病原体、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物。
污泥是污水处理的“副产品”。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截至2014年底,除西藏日喀则外,中国所有的城市以及87%的县城都已建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与此同时,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过程中“重水轻泥”的现象也逐渐凸显。
2015年初,住建部对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的处理处置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污泥中经过制造建材、焚烧,制肥,卫生填埋等无害化处置的比例达到了56%,临时处置手段也占比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余百分之十几的污泥则不明去向。
专家表示,污泥如果未经无害化处理,而采用露天堆放、土地填埋、污泥外运等方式随意处理,将会对土地及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破坏环境。
期待政策完善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副会长、北排总经理杨向平表示,污泥处置困难的原因包括政策缺乏执行力度、整体投入严重不足、技术上相比国外落后等。从2000年开始,我国已有十余部关于污泥处理的行业政策、文件、标准和技术指南,但大都没有得到有力的执行。
此外,相对于污水处理的整体投资来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资金投入非常有限。杨向平参加过发改委的国内调查,每个省市在污水上的投入都是几十亿元、近百亿元,但在污泥上的投入只有十几亿元。
《中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分析报告(2014版)》指出,从BOT项目角度来看,污泥处理处置全成本区间在150元/吨~500元/吨,平均成本为270元/吨,折合到污水处理费中约合0.2元/吨(按每万吨水产生7吨含水率80%的污泥)。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原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表示,这0.2元的投资对每个城市来说都是比较沉重的负担。
据E20研究院调研显示,目前,能将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费的地方仅有北京市、江苏省太湖地区、江苏省常州市和广州市等部分地区。其中,江苏地区污水处理费相对较高,其污泥处置费能达到0.2元/吨,而广州市则仅为0.04元/吨。
在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戴晓虎看来,我国污泥稳定化、无害化程度还比较低。相比发达国家污泥处理投资和运行成本占比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的30%-50%,我国“十一五”期间污泥处理的投资占比仅为10%-20%,有的甚至更少,运行费用中也只涵盖了污泥的减容和外运,大多数中小型污水处理厂往往只考虑到污泥浓缩、脱水工序,没有考虑到污水处理厂内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等问题。
此外,虽然有一些污水处理厂建设了污泥稳定化处理设施,但因为没有明确的规范要求和约束性指标考核,运行单位的积极性也不足,导致大部分设施处于闲置状态。
今年2月,环保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各地要将污泥妥善处理处置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减排统一监管”。政策正在走向不断完善的路上,相信污泥政策的步伐会不断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