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即城市像海绵一样,遇到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
2016年3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下发文件,启动2016年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要求各省择优推荐1个城市参与全国范围内的竞争。由此,第二轮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正式启幕。
由于补助资金较多,这让不少城市跃跃欲试。同时评选也较为严格,不少省份对此高度重视,先在省内进行申报,从本省多个备选城市中筛选出最优城市参加评选。
以广东为例,3月30日,广东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组织技术专家召开评审会,对珠海、佛山、东莞、湛江4市的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分,珠海市得分第一,被推荐作为广东省申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而珠海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市市政和林业局牵头负责,选取横琴新区和西部生态新区作为示范区全力推动该项工作。
最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日前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召开《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会议。珠海在当场公布的评选结果排序中位列第二,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据公开资料,此次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共有17个城市参加,评审专家组由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共同组成,通过现场答辩,专家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结果排序如下:福州、珠海、宁波、玉溪、大连、深圳、上海、庆阳、西宁、三亚、青岛、固原、天津、北京、盘锦、呼和浩特、运城。分数前14名的城市入选试点城市。
而成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的城市可连续3年得到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还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
对此,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曾表示,“据估算,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每平方公里1亿元到1.5亿元,这是一个巨大的投资空间。”国务院办公厅在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不止在上述城市。四川成都建委近日表示,成都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五大工程”,2016年计划投资260亿元,共计130个项目;湖北武汉计划到2017年,实现投资155.16亿元,完成389个海绵城市项目;山东济南计划共安排43个大项、137个子项,总投资79.26亿元,通过2至3年完成试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任务;浙江嘉兴在试点示范区共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16个,涉及工程总投资51.09亿元。
显然,一个新的蓝海正在蓄势。
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由于“海绵城市”的投资额巨大,单靠政府投资对政府压力太大。事实上,大多数试点城市也都采用了PPP模式。
既然解决了建设资金问题,那收益模式则成为“海绵城市”PPP项目市场落地和推广的最关键点。国外相关案例显示,“海绵城市”项目收益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主要外部收益包括减少地表径流进而防治内涝、降低排水负担、增加供水、改善供气质量和增加房产价值等。谁来为外部收益买单即成为了运营模式的关键问题。
“如何落实?找不到现金流,找不到营利模式,谈判过程中的参与度就上不去。再加上PPP的核心理念是伙伴关系,这是新的一种工作方式,如果转变不过来,就会制约部分社会资本走进‘海绵城市’的建设中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邱爱军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