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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重点实施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毕霄燕  浏览次数:4354

为改善辖区重点流域水环境,山东淄博市从去年8月开始,成立了孝妇河水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提升沿河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治污能力,严厉打击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争取到2017年流域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孝妇河湿地公园处水体能见度达1.5米以上。

截至目前,淄博市40家工业点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色度治理,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色度控制在10倍以内。部分沿河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河流截污工程和4个雨污管网建设工程已经完成,总计建设配套管网20公里,封堵入河排污口177个。

淄博市将继续投资7.3亿元,全面实施孝妇河水污染治理工程,计划完成六大类46项治理工程。其中重点包括两项污染点源治理工程、16项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4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06公里),开展2.5公里河道底泥治理,实施19处人工湿地和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人工湿地5248亩),实施6项水资源循环利用和两项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工程。今年计划实施治理项目31项,目前已开工建设22项。

为确保孝妇河水质稳定达标,淄博市坚持一手抓治理工程,一手抓环境管控。市环保部门增加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直排企业和易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的重点行业的环境检查监测频次,深入一线检查和发现问题,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行业实施精细化环境管控,杜绝污染反弹。严格依法行政,落实超标企业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

今年淄博市还将出台《孝妇河上下游生态补偿考核暂行办法》,将孝妇河水质与经济补偿挂钩,建立河道长效监管机制,在孝妇河率先推出“河长制”,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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