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这是六部委第二次联合下发的指导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成为“十三五”时期各级环保、宣传、教育、文明办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力依据,对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对“十三五”时期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十三五”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十三五”时期,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面引导,主动作为”、“统筹推进,形成合力”、“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推动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社会共治局面。积极引导公众知行合一,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使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纲要》提出了“十三五”全国环境宣传教育的五项主要工作任务及三项保障措施。主要任务包括: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舆论引导主动性;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努力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文化需求;加强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推进学校环境教育,培育青少年生态意识;积极促进公众参与,壮大环保社会力量。三项保障措施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能力建设;加强考核激励。
《纲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分析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宣传、教育、文明办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形成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环境保护部将适时通报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情况,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附件
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新要求和“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部署,特制定《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
一、“十三五”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进一步加强环境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广泛组织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学校环境教育,扎实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着力提升社会各界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意识,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促进我国环保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也要看到,环境宣传教育的现状与环保事业的快速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在应对公共事务、与公众有效沟通等方面能力不足;二是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适应性不足;三是宣传教育手段创新突破不足;四是生态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不足。
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十三五”环保工作明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环境改善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紧迫性、必要性,需要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新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舆论环境日益复杂,环境信息的传播形式和方法亟待调整;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强,生态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面临新形势、新部署、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二、“十三五”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促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大政方针,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中心任务,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2.正面引导,主动作为。加强环境舆论引导工作,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积极疏导,化解矛盾。
3.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好用足社会优质宣传资源,大力弘扬和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形成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
4.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措施,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适应互联网环境下宣传教育方式的发展变化,拓宽渠道,增加活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民环境意识显著提高,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顺利推行。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推动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社会共治局面。积极引导公众知行合一,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使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三、“十三五”环境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舆论引导主动性
1.完善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各级环保部门都要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例行发布会,组织好重点时段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应结合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现实问题,围绕环保工作重点,提高时效性、规范性、大众性,力求及时准确、通俗易懂。环境政策解读与新闻发布同步进行,积极向公众阐释政策,扩大共识。
2.确立正确、积极的环境舆论导向。新闻媒体要加大环境新闻报道力度。主要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新闻网站应积极开设环保专栏,加强环境形势的宣传和政策解读,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报道先进典型,曝光违法案例。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与主要新闻媒体记者沟通交流,提供新闻素材和典型案例。办好环境专业媒体,在新闻报道中体现深度、广度和高度,提高社会影响力。开展新闻业务培训,每年组织环境新闻发言人和记者培训,引导媒体及时、准确、客观报道环境问题。
3.积极引导新媒体参与环境报道。推动环境专业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环保部门主管的报纸、期刊等应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运用新媒体扩大环境信息传播范围,及时准确传递环境资讯。各级环保部门应开通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互动交流平台,加强与关注环保事业的新媒体和网络代表人士的沟通,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正确引导公众舆论,提升环保新媒体专业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二)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努力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文化需求
1.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环境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研究,深入研究和阐释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的内涵和外延,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文化资源,总结中国环境保护实践历程,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的生态文化理论体系。
2.扶持生态文化作品创作。加强对生态文化作品创作的支持力度,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深入了解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生态文化作品创作,推出一批反映环境保护、倡导生态文明的优秀作品,繁荣生态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的精神需求。
3.加强生态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在传播生态文化方面的作用。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管理区等的生态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使其成为培育、传播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
(三)加强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
1.做好不同人群的培训工作。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宣传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等重要内容,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关键少数”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抓好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做好环境法制宣传,每年开展百人以上“企业环境责任”培训,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排污企业的守法意识;抓好公众的培训,加大科普力度,围绕公众关心的环保热点话题,通过线上线下传播途径,每年组织全民大讨论,面向妇女、青少年组织开展科普宣讲培训;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面向环保社会组织每年举办专题研讨班。
2.提高环保宣传品的艺术感染力。围绕环保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重点环境纪念日主题,紧扣人民群众广为关注的雾霾、核电、化工、垃圾、辐射、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热点、焦点问题,每年组织编写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策划制作宣传挂图、宣传短片、公益广告、动漫和微电影,不断提升各类环保宣传品的质量,增强艺术性,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
3.打造环保公益活动品牌。充分发挥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大环保纪念日独特的平台作用,精心策划,组织全国联动的大型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冲击力。深入推进环保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每年组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宣传活动,培育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打造一批环保公益活动品牌。把“绿色中国年度人物”、“中华环境奖”、“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做大做强。
(四)推进学校环境教育,培育青少年生态意识
1.培育中小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总结各地各部门环境教育立法实践,支持推动地方性环境教育法规的立法工作。适时修订《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中小学相关课程中加强环境教育内容要求,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课堂、进教材。加强环境教育师资培训,编写环境教育丛书。积极发挥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组织开展环境教育课外实践活动。
2.提高高校环境课程教学水平。加强高等院校环境类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学校特点有针对性地培养研究型、应用型人才。加强环境类专业实践环节和教材开发力度。鼓励高校开设环境保护选修课,建设或选用环境保护在线开放课程。积极支持大学生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
3.培养环保职业专业人才。发挥环保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环保职业教育人才需求预测、专业设置、教材建设、师资队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指导,培养更多更好的环境保护专业人才。推行全国统一的国家环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全环保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环保职业岗位规范,全面提高环保职业从业者专业水平。
(五)积极促进公众参与,壮大环保社会力量
1.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规范环境信息公开。提升环境信息和数据通俗性和便民度,帮助公众及时获取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状况、重要政策措施、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信息、企业环境风险及相关应急预案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等。加强环境信息库建设。推进企业发布环境社会责任报告。
2.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程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环境立法、环境决策、环境执法、环境守法和环境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公共事务,搭建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平台。建立环境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制定和实施重大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计划,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有序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3.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积极作用。加强环保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的能力培训和交流平台建设。支持环保志愿者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引导培育环保社会组织专业化成长,鼓励符合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鼓励开展向环保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国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各级环保部门要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分析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宣传、教育、文明办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形成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加强能力建设
成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专家委员会,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提高宣传教育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国际合作,拓宽视野,借鉴国际社会的有益经验和做法。研究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实践经验,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强考核激励
依法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评价考核机制,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律责任。适时通报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情况。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