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某工厂近期因废水pH值超标排放,被当地环保部门处以603元罚款。部分网民吐糟,这可能是世界上数额最小的环保罚单。经过调查, 603元只是针对废水pH值超标一项违法行为的罚款。除此之外,还对此企业5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合计139956元,并采取了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限期治理等一系列措施。
实际上,大家对603元罚单的纠结,归根结底是对史上最严环保法能否真正落实的担忧,是对地方政府是否偏袒污染企业的担忧,更是对环保执法人员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的担忧。笔者认为,作为环保工作者,应在此类事件中,理解和体会到群众的质疑和担忧,真正敲响基层环境执法警钟,切实感受肩负的环保重任和群众的环保期待。
一是对新环保法钢牙咬人的期待。2015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环保法正式实施,群众对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寄予厚望,期待环保法能彻底扭转当前执法偏软的尴尬局面,形成企业不敢污染、污染必受严惩的良好氛围。如果环保法的杀手锏作用不在环境执法中充分发挥,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耐性就会逐步转化成对环境管理部门的怨怼和指责。
呼吁多年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环境诉讼、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等措施都已经变为现实;环境执法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也为环保法的落地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展现钢牙利齿的一面,实现钢牙咬人的效果,关键还要看环保部门的自身建设和执行力。
二是对环保部门刚性执法的期待。回到案件本身,对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引起的pH值超标,处以603元罚单加限期治理水污染防治设施,显然处罚较轻。这不仅不足以震慑环境违法企业,还可能引发群众质疑,从而大大伤害环保部门的执法公信力。笔者认为,对这一类环境信访不断、有环境污染后果、有环境违法事实的企业,执法部门要有从严执法的勇气、善于执法的智慧、一丝不苟的执行。要落实法律要求,增强群众对刚性执法的信心,自觉树立和维护环保法的尊严和约束力。
三是对环保法制、体制、机制改革的期待。对环境的污染越重,环保部门的处罚理应越重。出现603元罚单的主要原因在于罚款基数太小。目前,公众环境意识日渐增强,环境公平正义诉求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不断提升,环保部门应借助水、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配套法律修编的契机,积极推动环保法各类措施的具体细化,避免基层执法中出现不会用、不敢用、不想用的局面。同时,在坚持罚责相当原则不变的前提下,适度提升各类环境违法的最低罚款金额,坚决避免再次出现执法成本比处罚金额高的案例。
在体制上,要尽快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切实遏制环境管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增强环境监察执法的独立性、公正性,解决环境监管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状况,着力建设公正严明的环境监管体系,提高环境执法的有效性。
另外,还可通过环保督政、政策激励、目标考核、宣教引领和奖惩机制,使各级干部、各类企业和社会公众切实树立环境保护的主人翁意识。对超排偷排者必须严厉打击,对姑息纵容者必须严肃追究,真正实现环境执法硬得起来、咬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