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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方案要求公开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魏然 林祥聪  浏览次数:4346

打开“福建水质周报”客户端,以地图形式发布的全省5条水系、3个湖库的水质和主要污染物、pH值等10个项目监测情况一目了然。

  轻触手机,福建省各地的空气质量状况、排名情况等信息,尽在掌握之中。

  福建省日前专门出台了《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这是福建省从顶层设计入手,对大气、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度,强化舆论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下一步,福建省环保厅将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环境信息公开更规范

  《方案》明确,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方面,全省设区市、县级城市、县城空气状况以及排名每月公开;全省区域空气质量趋势预报信息、社区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每日公开;全省县城及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公开。

  在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方面,全省设区市、县级行政区水环境质量排名逢单月公布;主要流域水质状况和设区市、县级行政单位所在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每月公开;主要湖泊、水库水质状况逢4月、8月、12月公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信息逢1月、6月、9月公布。

  “制度+科技”保障数据更准确

  为确保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由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时自动上传到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信息系统,经系统自动审核后向公众发布。

  《方案》还要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公开程序,确保落实。要按照年度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公众参与环保更便捷

  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福建省环境信息公开体系已经日臻完善,通过“一网两微一端一系统”,公众不仅可以查询各地的空气和水质情况及排名情况,还能让每一部手机都成为移动监测点,让每一位公众都成为环保的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倒逼地方政府第一时间落实整改,确保环境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动员公众参与,将有助于构建环境信息沟通与协商平台,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到污染防治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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