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榆林市水务局获悉,因在水利项目中伪造业绩材料骗取中标资格,榆林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造假行为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其停止在西安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上的投标资格3年的行政处罚。
据悉,2015年12月,榆林市泓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渭河城市段玫瑰园园区道路工程的投标中,提供的两项业绩材料:靖边县水路畔乡及草坝段防洪工程、横山县县城供水工程为伪造,骗取中标资格。今年2月,该公司在高陵区2015年市级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竞争性立项项目耿镇节水改造工程的投标过程中,继续伪造靖边县水路畔乡及草坝段防洪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严重扰乱我市水利招标市场秩序。
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榆林市泓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以上两个项目中的拟中标资格,其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停止其在西安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上的投标资格3年(时间从2016年3月15日起至2019年3月14日结束)的行政处罚,并在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的诚信平台予以公布。
市水务局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积极培育良好的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