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合肥市决定全面实行“河长制”,将河流水质达标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实施范围包括南淝河、十五里河、二十埠河、板桥河等19条河流及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和巢湖市饮用水水源地等。通过将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情况与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政绩挂钩,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不达标“一票否决”制度。
张庆军强调,当前水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实行“河长制”势在必行。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落实科学防治办法,加快环巢湖生态保护修复一期二期项目推进。特别是要狠抓责任落实,通过建立水环境监测体系,严格考核机制,将日常巡查轨迹纳入到数字城管系统中去,多管齐下确保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