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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申请首例强制执行 环保行政处罚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6  来源:贵阳日报   作者:刘磊  浏览次数:584

近日,开阳县生态局就未执行到位的一例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开阳县首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例。

据了解,开阳县金中镇村民涂某某因擅自在金中镇从事砂石加工、销售,2015年7月被开阳县生态局处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截至2016年3月初,涂某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向环保行政部门陈述申辩和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确定的义务。开阳县生态局遂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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