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环保部近日再次明确,要推动规划环评落地。到2016年底,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机制。
据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介绍,此前环保部已经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环评制度性的文件,主要包括《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明确提出,对于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公开,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其中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还应一并公开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在报批过程中,通过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一步修改,应及时公开最后版本。
方案要求,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开工日期、设计单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等,并确保上述信息在整个施工期内均处于公开状态;施工过程中,还要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展情况、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等,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执行情况,此外,还应该定期向社会,特别是周边社区公开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情况。对于建设单位不公开环评信息包括环境评价报告书等情况,方案也给出了明确的处理要求,即不公开信息,环评报告书不予审批。
为了推动规划环境的落地,环境部也在积极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修订,力争在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管理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取得突破,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目前已经全部纳入立法机关的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