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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鞍山第二污水厂看PPP契约精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4  来源:E20环境平台  浏览次数:508

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的PPP项目如雨后春笋般爆发性推出。据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2015年12月18日透露,经初步统计,全国各地公布推荐的PPP项目有6650个,计划投资额达8.7万亿元,涵盖了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城市公共事业等多个领域。

数万亿的PPP项目市场,曾让国人眼前一亮,人们似乎看到了提振国内经济的希望。然而,推行一年多来,见效甚微,政府热衷的PPP模式,社会资本却观望的多、参与的少,签约率低是个现实问题。对此,许多专业平台组织了走访调研,专业人士也做了原因分析,虽然综合因素较多,但契约精神是共识。

PPP项目的契约精神,不仅体现在政府按时、足额付费,还体现在社会资本资金到位、服务达标,任何一方的违约,都会导致合作关系的夭折,兰州威立雅事件、西宁鹏鹞事件便是教训。PPP模式作为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解决政府财政压力与社会公共产品需求矛盾的创新模式,有其先进性和深远意义。

在近年来的公私合作过程中,也不乏较好的合作示范案例。马鞍山市政府与中国中铁一局的合作就算是 “和谐家庭”的典范之一。

2015年4月30日,马鞍山东部污水处理厂作为国家财政部首批公布的30各PPP示范项目之一正式投产运营,自此,马鞍山市政府与中铁一局的合作再度“亲上加亲”。

早在2008年,马鞍山政府以TOT模式对马鞍山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招标,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资产转让价19980万元中标,获得30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资产转让协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以及《关于马鞍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由于单位电耗增加导致电费成本上升问题的备忘录》、《关于马鞍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备忘录》、《马鞍山第二污水处理厂TOT项目交接备忘录》等。完备的合同文件,不仅是双方法律意识及契约精神的体现,也为后期的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遵照协议,双方完成了项目交接,完成了项目公司注册,完成了水价调整,马鞍山政府按时、足额支付污水处理费,马鞍山中铁水务有限公司优于设计标准达标排放,多次获得“马鞍山市绿色企业”、“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安徽省环保诚信企业”、“全国污水处理厂节能减排先进达标单位”等荣誉称号。

“自2008年合作以来,我们感觉中铁水务是一个重合同、讲诚信、有实力的企业。在全市节能减排、污水处理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已成为全市污水处理行业中的标杆。”马鞍山市政府方代表——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鞍上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严斌如是说。

作为投资方的中铁一局代表——中铁一局副总经理王兴忠讲:“马鞍山市政府诚信度高,履约能力强,合作7年来,我们双方合作得比较愉快。” 

据悉,马鞍山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马鞍山市天门大道中段,污水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占地10.34公顷,采用卡鲁塞尔2000型氧化沟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要求符合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排放标准,实际出水已达一级A。马鞍山东部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5.5万吨/日,远期17万吨/日,出水达国家标准一级A。

有人说,如果把PPP模式比作政府解决财政压力与社会公共产品供给矛盾的一把利剑,那么如今剑已出鞘、但欠锋利——契约精神便是所欠的那点火候。当然,在PPP的推行进程中,无论是政府方还是社会资本方都需坚守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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