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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5  来源: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公室网站   作者:王彦  浏览次数:616

   黑龙江省政府日前发布《黑龙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在今年6月30日之前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建设项目,对环保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清零”处理。目前相关核查核实工作已经完成,进入清理整顿阶段。

  据了解,由于历史原因,黑龙江省各地大量存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建成和在建项目。从改善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角度出发,迫切需要依法依规做好化解工作。根据《方案》要求,黑龙江省将分类分批处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对符合产业政策,但是治污设施不配套、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既有建设项目,依法责令限产整治或停产整治;对符合产业政策、治污设施配套的既有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估,依法完善环保手续;对符合产业政策,但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处于在建或建成未正式投运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补办手续。

  根据《方案》,这次清理整顿将兼顾政府、社会、企业各方合理诉求,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坚决取缔高耗能、高污染的违法企业;规范一批治污设施不健全违规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提高企业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完善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建设项目的环保手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黑龙江省政府提出,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不到位的地区进行约谈,对清理整顿工作履职不尽责,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存在瞒报、谎报、漏报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经核实,坚决予以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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