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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污水直排入海三年零处罚 部门称不在管辖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8  来源:厦门晚报  作者:彭菲 徐林武  浏览次数:827

“蓝天、绿地、碧海,这就是生态建设的厦门梦,现在蓝天和绿地基本上都达标,碧海的情况令人担忧。要在2020年实现厦门梦,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措施是关键。”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纲要》修编情况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说。

海水质量不达标 污水直排“触目惊心”

常委会组成人员很关注《纲要》中厦门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的指标体系,这个体系一共有18项指标22项分项因子,涵盖了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三个方面。指标中,厦门的森林覆盖率、空气环境质量、噪声环境等13项分项因子都已经达标,但是水环境质量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不达标。

“执法检查时看到污水直排入海的情况仍然很严重,相关部门有没有摸摸家底,全市排污情况究竟如何?”有组成人员谈及污水直排入海用了“触目惊心”四个字。

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回答说,岛内完成99个污水排放口截污排放,还有71个排放口没有截污,其中分为三类,一类是每天排放2000吨以上的排放口,一共有6个,目前针对这6个严重排放口已经提出初步方案报市政府,总的截污可以在两年内完成;一类是每天排放100吨到2000吨的排放口,一共14个,计划在两年内制定截污方案并完成截污项目;剩下51个排放口目前通过陆地巡查,发现基本没有污水排海。

岛外的排污情况如何?面对组成人员的质疑,有关政府部门表示目前仅掌握岛内的情况,岛外尚未摸底。

有组成人员建议在加快岛内排放口截污项目建设的同时,岛外排污整治也应提上议事日程,岛内外一体化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生态建设领域同样需要岛内外一体化。

联合执法成空白 海污治理期盼“主持人”

排污入海的情况仍然很严重,而且法规已经实施了近三年,那么相关部门处罚了多少起违法排污?

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的回答是“零”。这样的答案让许多组成人员惊讶不已。

根据《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规定:私设暗管或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向海域排放水污染物的,由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组成人员认为,海洋环境得不到改善的根源在于政府部门治标不治本,没有形成对违规排污企业和个人的强大压力。

记者随即向海洋与渔业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等部门了解“零处罚”的原因,这些部门都回答说污水排海不在其管辖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说,根据规定:市政府可以组织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实行溯源追究查处。向海域排放污染物正是海上联合执法的内容,然而联合执法的部门都是平级单位,一旦有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就会出现联合执法的空白。

有组成人员建议说,要突破“零处罚”,关键是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应当由分管的副市长甚至市长牵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了“主持人”,联合执法才能真正动起来。

链接

10年2449亿元,打造生态厦门

投 根据修编的《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在2011年-2020年十年中,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预计投入资金约为2449亿元。

修编报告明确提出将加大政府财政预算投入、对外合作和市场化运作等途径,加快生态景观与安全格局、低碳城市建设、生态文化与人居环境、环境改善与污染控制四大工程体系的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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