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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用落地 中小企业仍属约束难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04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陈阳  浏览次数:547
核心提示:未来一段时间,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将形成。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国家将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意见》提出,到2020年,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基本形成,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全面建立,覆盖国家、省、市、县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环保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企业环境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提高。

    前提在于信息公开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介绍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而在这其中,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修订后的《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应当记入社会诚信档案,违法者名单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对环保领域信用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别涛强调,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环保部门积极推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促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和奖惩联动,取得积极成效。但是,企业环境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仍然整体不高,建设项目环评未批先建,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暗管偷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骗取环保专项资金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仍然突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

    事实上,此次公布的《意见》不仅将生产企业纳入环境信用体系评估,环评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第三方污染治理机构等提供环境服务的企业机构也要求建立环境信用评估体系。

   “上述企业和机构的信息都要求进行公开,这意味着他们的行为记录对他们的市场信用也会有影响,如果信用不好,可能也会影响到相关业务的开展。这符合当下简政放权的改革趋势,目的在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环保部政策法规司环境政策处处长燕娥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透露。

     “当然,无论是哪类企业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信息公开以及信息平台的建设。要尽可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环境学院教授蓝虹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强调说。

     “落地”应重在多部门联动

     事实上,不少地方已经开始探索环境信用体系的建设。

     日前公布了《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下称《规划纲要》),要求到2020年,江苏将全面建立环保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采取“百分制量化评价”等方式实现对污染企业的奖惩。

    根据《规划纲要》,污染源信息将逐步全部录入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全省“一企一档”数据库。各级环保部门将整合企业环境信用信息资源,2020年逐步实现15万家污染型企业的在线环保信用归集、发布、应用和评价,以及各市县环境信用状况的大数据综合分析评价情况的发布。此外还会建立环境信用信息平台,社会公众可以在网上查询。

    《规划纲要》提出,对守信者实行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实行从严审查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加大执法监察频次,从严审批或者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等惩戒措施。

    记者此前曾到江苏省进行采访,了解到目前在江苏省,基本已实现将国控省控污染源纳入环境信用体系中,对于一些表现好的企业,会给予贷款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反之亦然。

    国电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就是一家深刻享受到环保信用体系“好处”的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徐志强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透露,绿色等级为该企业带来和很多优惠与机会,比如脱硝机组已通过环保局验收并获得1300多万元的电价补贴,脱硫机组获得6500余万元的电价补贴。不仅如此,徐志强还透露,“绿色”企业的评估结果,也提高了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评级水平,对母公司龙源集团在香港上市、增发债券,以及公司对外发行短期融资券等业务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在海关通关、商检、边检等手续方面也享受了优先待遇。

    又比如江苏省南通市,通过实施差别水价来增强企业对环保信用评估的重视。南通市环保局法规处负责人刘华军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对当地政府评为红色等级的企业,银行将不予发放贷款,水费每吨将增加0.3元;对评为黑色等级的企业,银行将收回贷款,水费每吨将增加0.5元。“早在2009年,环保和物价部门就共同推进实施了差别水价政策。”南通市物价局产品价格处处长秦慧如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透露,对“零排放”绿色企业实行免征污水处理费,对红色、黑色的企业在现有水费基础上每吨分别加征0.3元、0.5元污水处理费。“其目的就是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对高污染企业实施经济制裁,倒逼企业进行环境整治。”秦慧如表示。

    “在实施环境信用体系中,可以和绿色信贷政策相结合,将信用评价和银行进行共享,表现好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其授信等级,增加贷款,而对于表现不好的,则予以缩减。”燕娥透露,目前环保部对于在国控污染源范围内的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尚未对社会公开,只能在相关企业网站上查询,但相关评价已经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了共享,目前仍停留在银行间分享的层面。下一步环保部也将建立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平台,专门进行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的发布。

    “当然,环境信用评价和金融体系的企业信用评价,二者在评价指标、计算方式等有很多不同,因此,《意见》目前来看并不具有强制性,环境信息仅仅作为金融机构的参考。”蓝虹强调。

    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难点在哪里?

    一位不愿具名的环保人士透露,我国当下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在监控范围内的国控省控污染源在污染治理达标方面,做得相对比较好。而对于那些不在污染源监控范围内的很多中小企业,排放不达标,甚至偷排漏排的现象屡见不鲜。

    “可见,对于中小企业的污染管控,是下一步治理污染的一个重点难点。”蓝虹强调说。

    然而,现实情况是,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并不在环境信用体系的评价范围内,也就很难形成约束。

    “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无非就是关停还是生产两条路可选,本来生存周期也短,而且很多企业的资金来源大多并不是通过银行贷款这种方式,若想通过信用评估体系去约束他们显然不现实。”蓝虹表示。

    对此,蓝虹建议,可参考国外信用体系的建设的方式,对于一些中小企业,在环境信用体系方面可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对企业法人进行约束。

    “很多中小企业,可能过两年就倒闭,公司法人再换个名头进行注册,建立新公司生产,这是业界常态,因此,如果仅仅追踪企业,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不如对企业的法人建立个人环境信用档案记录。这样一来,企业法人就会因为担心个人的诚信记录受到影响而不得不对自己生产过程中的污染行为进行约束。”蓝虹说。

    而对于国控省控等大型污染源企业,蓝虹认为,这类企业相对比较稳定,即便管理层人员有变动,也不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可以通过建立企业环境信用档案的方式进行管理。

    “总之,大企业通过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中小企业通过企业法人个人信用档案进行管理。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方式。如何区分大企业和中小企业?我认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就是企业生命周期,生命周期长的,企业稳定性也较好,反之生命周期短的,企业稳定性也较弱。这需要根据各行业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区分。”蓝虹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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