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形象地将环境监测称为环境管理的耳目,如果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将导致环境管理耳不聪、目不明,变成聋子和瞎子,成为摆设。不仅使环保监测体系名不副实,更会误导公众,后果相当严重。
新《环保法》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惩处规定,首次将数据的质量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具有了更高的约束力。
2015年12月29日,环保部制定并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供了判定依据。
数据真实性为何屡受质疑?
1 企业采取非正常手段干预监测数据,导致生产或污染状况与事实不符,试图逃避环保部门的监管。
2 第三方运维公司良莠不齐,甚至有部分第三方运维公司受经济利益驱动或受利益相关方的干扰和暗示,杀价竞争,违规操作,伪造数据。
数据造假的五个主要地点及方式
部分第三方运维公司屡罚屡犯
2015年12月17日,环保部公布了8起污染源监控弄虚作假的典型违法案例,案件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0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刑事或行政拘留。
小蓝今天想跟大家分享其中的一个案例——黑龙江省富裕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营本色浆系列牛皮纸。环保部东北环保督查中心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两个主要问题:
一是利用地下暗管,将污水处理站沉淀池产生的泥水混合物直接排入厂外冲灰水池,最终排入天然泡泽外。现场取样监测结果显示,COD超标13倍,氨氮超标2.75倍。
二是运维公司对氮氧化物转换系数造假。该企业自动监控数据通过工控机传输至数采仪,工控机采集为NO数据,未直接采集自动监控分析单元中经转换的NO2数据。第三方运维公司借口无法修改转换系数、通过改变量程上限设置转换数据,转换倍数为1.33(NO转换NO2系数正常值为1.53),致使监控数据偏低15%左右。
针对第三方运维公司黑龙江先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不按技术规范操作,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明显失真的问题,齐齐哈尔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
小蓝在IPE“污染地图”数据库再搜索了一下这家黑龙江先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发现其还真不是“省油的灯”,它在运维多家公司的在线监测设备时,存在数据对比不达标的问题。↓
▲“污染地图”数据库中黑龙江先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监管记录,更多第三方运维公司的环境监管信息可在IPE“污染地图”数据库中查看。
新《环保法》的第六十五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而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小蓝在此奉劝第三方运维公司,应当“且行且珍惜”做好运维工作,勿为污染源监测数据造假提供便利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