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自去年12月1日起,包头市全面推行阶梯水价。按包头市居民平均每户每月实际用水量5.5立方米计算,实施阶梯水价后,与调价前相比每户每月水费仅增加3.02元。而对持有“包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优抚对象,居民生活用水和污水处理费价格不作调整。
实施阶梯水价涉及千家万户,包头市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在进行了细致测算、调查、评估和论证后,遵循《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初步拟定了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并按《价格法》规定,召开了居民生活用水(含污水处理)价格调整听证会。
长期以来,水资源严重短缺,供水能力相对不足,制约着包头经济发展。2007年调整供排水价格以来,供水、污水处理价格严重倒挂。到2014年底,供水公司累计亏损1.8亿元,排水公司累计亏损3342.8万元。包头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实施阶梯水价,对于建立以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