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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环保法》实施首年成绩单:查处问题企业4千余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5  来源:人民网   作者:张婵 高原  浏览次数:526

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湖北的实施情况如何?1月21日,湖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5年湖北环境执法开展情况,交出了这一年的环保执法成绩单。2015年湖北共检查企业44574家次,查处4千多家,其中按日计罚单笔最高处罚金额达270万元。

罚款企业1364家 按日计罚单笔最高金额达270万元

2015年3月17日,湖北省环保厅会同襄阳市环保局对襄阳安能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未按照环保要求时限完成脱硫设施建设投运,烟气未经脱硫处理直接排放,其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超标。3月30日,省环保厅下发通知,对该企业烟气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处罚270万元,追缴排污费350万元。据介绍,这是湖北省目前按日计罚单体处罚最高的一个案例。

“实施按日计罚的目的是加大企业环境违法的成本,新环保法实施之前,一些排污企业被环保部门处罚后,因处罚额度较低拒不纠正排污行为。实施按日计罚制度后,企业如拒不改正排污行为,罚款将按日累计,环境违法成本显著增大。这样也促使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和改正,促使企业更加健康绿色地发展。”湖北省环保厅副巡视员、监察总队队长李永福说。

据统计,2015年湖北省共检查企业44574家次,责令停止建设416家,责令停产727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1999家,关停取缔150家,罚款企业1364家,罚款金额7711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3件、查封扣押案件149件、限产及停产案件51件。目前湖北省已有14个市(州)、91个区县建立了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4个市(州)在公安局设立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门机构。2015年共实施行政拘留案件80起,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起。

秸秆禁烧问责干部730余人 8市州政府负责人因环境问题被约谈

自2015年5月1日起,湖北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半年以来,这项“禁烧令”的执行有效控制了大气污染,对湖北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2015年夏季,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到的湖北疑似秸秆焚烧火点数为14个,较2014年同期相比减少82.28%,降幅为全国第三位。

此外,湖北省环保厅今年出动5个无人机小组,按照飞行巡查方案出动104架次,巡查国土面积5万多平方公里,发现火点/黑斑388个,督促地方对发现的火点/黑斑依法进行处理处罚。现场处罚案件数631余起,处理问责干部730余人,有力震慑和打击了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2015年湖北省PM10浓度均值为99微克每立方米,与2014年同比下降3.9%。纳入国家考核的12个地市大气污染物PM10平均浓度为102微克每立方米,与2014年同比下降了8.9%,该值自2015年6月首次出现下降拐点,连续6个月同比下降,12个纳入国家考核范围的城市中有10个实现同比下降。期间,曾有8个市州因PM10浓度高、增幅快,政府负责人被约谈,5个市州PM10同比增幅较大,受到区域环评限批处罚。

受理微信举报131件 环境监测网覆盖全省

2015年,湖北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环境监测网。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13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省控断面(点位)由194个增加为255个,建成地表水自动监测站63座,可及时掌握全省环境质量,科学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全省354家国控企业451个排放口都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只要一个短信,就可以实现实时超标报警,可全时对其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在线监控。

此外,省级正式使用了“12369环保热线”。在全省市一级以上环保部门开通了12369微信举报平台。今年来,湖北共接收微信举报131件,各类投诉均已按期办结。

李永福介绍,一年来湖北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方位的环境执法与环境整治,不仅有效改善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而且促进了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2016年,湖北将继续开展新《环保法》实施年活动,以群众最关心的水、大气、土壤污染为重点,全力推进污染治理,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三大行动”,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大力推进湖北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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