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环境保护部已设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办事部门——“垂管办”。
这位负责人表示,初步设想是按前期准备、地方试点、全面推进的“三步走”路线图,平稳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在前期准备环节,要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改革期间环保工作机制不变、责任不变、任务不变、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监管不软,并对机构编制、人员和资金等事项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在广泛调研、借鉴基础上,深入研究,为制定方案打下坚实基础;全面铺开,尽快完成,为抓好“十三五”环保留出空间和时间。
“目前,环保执法难最大障碍在于行政管理体制。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环保部门接受上级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双重领导。尽管地方环保部门在业务上听命于上级环保部门,但在预算和人事上受当地政府的控制。”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垂直管理改革可以使环保责任目标明确,便于分解。同时,可以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和部门之间的积极性,增加办事效率。也能避免在新老体系过渡期出现问题,平稳过渡。
环保部还表示,想要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仍要坚持环境质量属地责任,推进地方政府履职尽责。改革不能弱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不能出现地方党委政府履行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有推卸、淡化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