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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拟推进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5  来源:中国青年报  浏览次数:819
核心提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是环保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是环保系统的一件大事。”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在今天召开的通气会上表示,此次创新不只是机构隶属关系的调整,也将涉及地方政府层级间事权、政府相关工作部门间职能、环保系统内部职能因相关系等的调整,还需要对环境治理基础制度进行改革完善。

据悉,环境保护部已设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办事部门——“垂管办”。

这位负责人表示,初步设想是按前期准备、地方试点、全面推进的“三步走”路线图,平稳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在前期准备环节,要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改革期间环保工作机制不变、责任不变、任务不变、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监管不软,并对机构编制、人员和资金等事项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在广泛调研、借鉴基础上,深入研究,为制定方案打下坚实基础;全面铺开,尽快完成,为抓好“十三五”环保留出空间和时间。

“目前,环保执法难最大障碍在于行政管理体制。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环保部门接受上级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双重领导。尽管地方环保部门在业务上听命于上级环保部门,但在预算和人事上受当地政府的控制。”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垂直管理改革可以使环保责任目标明确,便于分解。同时,可以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和部门之间的积极性,增加办事效率。也能避免在新老体系过渡期出现问题,平稳过渡。

环保部还表示,想要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仍要坚持环境质量属地责任,推进地方政府履职尽责。改革不能弱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不能出现地方党委政府履行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有推卸、淡化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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