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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通报揭阳市环保综合督查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06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782

    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根据《环境保护部综合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华南环保督查中心于2015年6月~9月对广东省揭阳市开展了环保综合督查。

  督查组调阅了全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关资料;走访了有关部门和基层政府;通过暗访摸底、明查核实方式,现场检查了有关环境基础设施、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以及各类面源、重点流域和重点断面。

  督查认为,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完成中德金属生态城首期建设和努力推进普宁纺织印染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不断推进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督查指出,虽然揭阳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全市工业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环保欠账多,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水平低、难度大,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和结构调整的阵痛期,面临的环境问题非常突出。

  一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形势严峻。“十二五”前4年,揭阳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仅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量的21.4%和16.7%,离目标要求相差甚远。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展严重滞后,规划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减排项目和管网建设完成率分别为16%和22%,规划的农业源减排项目完成率仅为54.1%。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不够。揭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较为严峻,整治任务艰巨,但揭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部门间联系不够紧密,基层监管能力较弱,露天焚烧垃圾屡禁不止,工地扬尘、泥头车遗撒等问题突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足。练江揭阳(普宁)段大多为黑臭水体,污染严重,长期未得到改善,流域内产业结构不合理,纺织印染等高耗水、高排污型中小企业众多,偷排废水、非法处置污泥等问题突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存在较大隐患,部分水源保护区内有采砂、垃圾堆放点以及畜禽养殖等违法项目,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榕江南河未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两岸有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排或通过灌溉渠排入河流,严重影响水源地水质。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揭阳市2014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37.8%,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为72%。“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厂建设仅

  完成规划任务的16%,远不能满足城镇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要求,大量生活污水直排,不少生活垃圾就地焚烧或向河道倾倒。

  五是部分行业和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揭阳市工业企业环境意识普遍薄弱,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大量存在,现场检查的造纸企业中超过50%的企业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扩建的违法行为;两家大型钢铁联合企业违法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长期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大量小纺织印染、凉果、造纸、五金等家庭作坊式企业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或者治理设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偷排、直排行为;钢铁、酸洗等行业存在非法转移和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

  六是地方政府和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揭阳市尚未出台明确地方党委和相关政府部门环境保护职责的系统性文件,尚未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未对污染防治和减排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和部门严格责任追究,环保压力未有效传导到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未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要求,揭阳市应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有关整改方案需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同时抄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推进整改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压力传导,强化考核问责,深化治污减排,狠抓执法监管,推进污染问题有效解决,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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