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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国企”民企能不能参与农村污水治理终落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0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马维辉  浏览次数:698

前段时间引发热议的“100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仅限3家国企参与”事件,终于得到了住建部门的解释。住建部村镇建设司日前召集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和3家企业开会。会上,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各路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桑德集团总裁文一波曾表示,预测到2016年村镇污水处理行业可形成400多亿元的产值,2020年产值可增至840亿元,2025年则达到1300亿元。而环保行业人士分析,政策落地是解决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的关键。

为什么指定国企参与?

组织一些企业先把事情做起来,建立起模式

2015年11月11日,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发布了《关于请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项目对接工作的函》[建村水函(2015)106号],其中表示要在全国100个县(市、区)开展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但仅限3家国有企业参与。

此文一出,立即引发争议。有民企认为,这一文件指定3家国企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企业,有违市场公平原则。2015年11月20日,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也向住建部村镇建设司提交了《环境商会关于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项目对接工作的建议》,表示近日密集收到来自各会员单位的电话、函件,针对106号函内容提出了异议。

民企之所以反应如此激烈,是因为此前一直看好农村水务市场,已经提前进行了布局。

文一波表示,住建部后来曾经向他们解释,村镇水务市场刚刚起步,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国企承担风险能力比较强,所以选择让他们先做。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廖志民表示,国企的抗风险能力确实更大一些,农村污水处理除技术之外也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但他反对完全把社会资本限制在外面。

“过去,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民企已经做了很多项目。”文一波表示,“我相信农村污水治理的市场空间足够大,3家企业不可能做完,只有更多的民企参与进来,才能真正解决农村的环境问题。”

2015年12月7日下午,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召集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和3家企业,解释了106号函出台的背景。据一位参加会议的企业代表介绍,住建部发函的初衷是因为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高,所以希望组织一些企业先把事情做起来,建立起模式。

“发这个函并不是针对社会资本,他们也欢迎各路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这位人士表示。

市场巨大,政策落地难?

不少项目建成后运营费用过高,地方财政无法承受,最终成为“晒太阳”工程

农村污染治理市场正在逐渐打开。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明确表示要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

文一波表示,相关污染治理市场很大,我国有1700多个县,4万多个镇和60多万个行政村。

然而,他同时表示,农村污染问题转化为环境治理市场还需要打通很多环节。例如,一些排放标准还不甚合理,每吨水处理价格高达5~10元,地方财政承担不起;技术繁多,有的同一个县市甚至存在十几种技术的项目,要想整合运营非常困难;管理人员缺乏,当前平均每个乡镇从事村镇建设管理的人员不足3人,60%的乡镇仅有1名村镇建设管理员。

这其中,最重要的还是政策问题。廖志民表示,国家过去也出台过很多农村环境治理政策,但大多无法落地,最后还是没有处理好农村的污染问题。

例如,业内人士表示,国家过去曾经出台过“美丽乡村”、“农村连片整治”等政策,但“重建设,轻运营”,使得这些项目都愿意把建设规模做得越大越好。原本只有1000吨的来水规模,却要建成5000吨的处理规模,结果造成项目建成后运营费用过高,地方财政无法承受,最终成为“晒太阳”工程。

“做得比较早的地区,几乎没有一个地方不存在问题,占比多少不好说,但比例确实比较大。”这位人士表示。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王颖哲表示,农村环境治理涉及多个部委,需要各部委统一协调、系统支持,但在目前我国部门条块分割比较严重的情况下,部委之间的立场不完全一致,配合不足,最终导致政策落地难。

原标题:民企能不能参与农村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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