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纪委、市监察局调查,媒体反映的“江心洲污水处理厂违规处置污泥”属实。18日,市政府对市城管局副局长靳楠、市环保局副局长方贵平、市住建委副主任何金雪等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告诫的问责决定。
媒体报道“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污泥倾倒茶场旁”
闻令而动,涉案企业被立案调查
据悉,2012年4月至2013年2月,南京昶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昶华公司)采取将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江心洲水厂)污泥送至江宁区吉山铁矿的矿坑进行填埋的方式进行违规处理,共计33583.44吨。2013年3月因经常下雨,导致通往吉山铁矿的道路无法行车,3月19日、20日夜间,昶华公司两次将约120吨的污泥倾倒在江宁区风坡茶场附近荒山上,引发群众投诉和媒体报道。
3月23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卫泽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环保局严肃查处。当天下午,根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龙翔部署安排,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迅速展开调查,严格责任追究。
3月24日下午,昶华公司将已经倾倒的污泥拖运回江心洲水厂堆放,并妥善处理。25日下午,江宁区环保局赴现场检查发现,污泥已基本清除。日前,该局对昶华公司倾倒污泥事件已作出立案处理。
3大部门4个业务处“各有责任”
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依纪问责
经查,南京市排水管理处作为江心洲水厂的管理部门,在明知吉山铁矿不得填埋污泥的情况下,仍然同意昶华公司在此进行不规范处置,并要求江心洲水厂向环保部门报送不实的污泥处置数据;南京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作为实际承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日常管理职责的部门,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虽然知道昶华公司将污泥倒在吉山铁矿进行不规范处置,但仍然进行考核、认定其处置污泥的数据;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处作为市环保局具体承担污泥处置管理的业务处,在执行《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和环保部、省环保厅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中,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污泥转运联单”和“污泥处置数据月报告”等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市住建委环境建设处作为承担污泥处置行业管理的业务处,未进行实质性监管,监督不力。对上述问题,市城管局、环保局、住建委分管领导负有领导责任。根据《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市政府对市城管局副局长靳楠、市环保局副局长方贵平、市住建委副主任何金雪等3名同志作出告诫的问责决定。
同时,对市城管局、环保局、住建委相关业务处履行职责中的问题,依据相关法规,分别给予市排水管理处原处长陈明东、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副处长张力,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陈鹏,市住建委环境建设处处长竺兴宏政纪处分。
“推诿扯皮”系监管缺失的“重要原因”
专家呼吁理顺体制严防监管“真空”
“市住建、环保、城管等部门在污泥处置方面推诿扯皮,是造成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污泥违规处置监管缺失的重要原因。”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如是总结。
污水厂产生的污泥到底归谁管,相关职能部门各执一词。
市政府在2010年就明确市住建委“承担全市城市供节水、燃气和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的监督管理责任”。“由于历史的原因,虽然‘三定方案’这么讲,但实际上市城管局综管处对污水处理行业进行日常管理。”市住建委有关人员告诉记者。
对于这一“事实”,市城管局有关人员也是一脸“委屈”:“污水处理方面是我们局里在管理,污泥作为污水处理的副产品,从我个人看,应该更多的是环保部门负责监管。”
“负责对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市环保局固废处,也认为环保部门对生活污泥处置不具有任何监管职能,称“生活污泥不归我们管,我们只管工业污泥”。
根据几个职能部门处室不同版本的“理解”,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泥处置”,似乎谁都可以管,但谁也可以不管。“这一局面的出现,造成了监管上漏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归根到底还是职能部门责任意识的缺失。”对于这一管理“乱象”,市委党校教授管怀伦如是解释:一些部门在机构设置时说这个也归我管,那个也归我管,唯恐“大权旁落”;一旦出了问题,又拿出这法规那条例,为自己“推卸责任”寻找“尚方宝剑”,只怕“责任粘身”。
管怀伦呼吁,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作,丁是丁,卯是卯,不给“推诿扯皮”者留“空子”;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从建设到运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